药物专项管理
1. 肥胖患者的长期体重管理及药物临床应用指南(2024版)
药物警戒与药品不良反应
1. 2025年第二季度我院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分析
2. 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氟尿嘧啶注射剂说明书的公告(2025年第18号)
3. 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炎琥宁注射剂说明书的公告(2025年第23号)
药品合理应用
1. 处方点评|又有一个处方被拒绝调配
2. 抗菌药物处方点评系列3-经典点评案例解析
[药物专项管理]
肥胖患者的长期体重管理及药物临床应用指南(2024版)
一、 肥胖症概述以及减重管理策略实施简要
肥胖症是一种由遗传和环境因素共同导致的脂肪组织过度积累或分布、功能异常的慢性、进行性、复发性疾病。
因此,肥胖人群会面临一系列慢性并发症,包括糖代谢异常(糖尿病、糖尿病前期及代谢综合征);血脂异常、高血压及心血管疾病、慢性肾脏疾病代谢功能障碍相关性脂肪性肝病;多囊卵巢综合征、女性不孕症、男性低促性腺激素性性腺功能减退症、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 哮喘/反应性气道疾病;骨关节炎;张力性尿失禁;胃食管反流病;抑郁症、焦虑等精神心理疾患者;此外痛风、肿瘤的发病风险也随之增加。此外,肥胖程度越高,患多种复杂合并症的风险也越高[8] 。
运动干预是长期体重管理中综合生活方式干预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有监督或无监督的锻炼、职业活动、家务、个人护理、通勤和休闲活动。而运动干预包括有氧运动、抗阻运动、有氧合并抗阻运动等。尽管单纯运动只能达到轻度的体重减轻 (体重约下降2.4%)。而运动在长期体重维持和生活质量维持时不可或缺,在减少肥胖相关代谢及心血管并发症中存在额外获益。
减重策略的实施须充分与患者沟通后了解患者的需求与顾虑,帮助患者制定最适合且执行度较高的方案,并充分指导患者减重实施、自我监测、随访计划以提高减重策略实施的效果。制定阶段性随访计划及及时评估治疗效果、不良反应和调整治疗方案,以提高患者依从性和促使减重目标的实现。在达到强化治疗期的减重效果后,长期维持体重仍然具有挑战性,需要持续的综合减重治疗。
二、长期体重管理中的减重药物治疗
随着药物研发的进展,减重药物的应用已成为长期体重管理领域一个重要的治疗手段,特别是新型减重药物明显的疗效和较好的安全性,以及减重以外的代谢和心肾获益,为临床带来新的突破。在我国,有体重管理适应证并仍在使用的传统减重药物仅奥利司他。
(一) 营养刺激激素受体激动剂
(1)NuSH单受体激动剂:目前在国内上市的有GLP-1RA及其类似物, GLP-1是1种肠促胰素在生理状态下受胃肠道中营养物质(如碳水化合物、脂质等)刺激,由小肠L细胞分泌。GLP-1受体广泛分布于中枢及外周的多个部位包括下丘脑、胃肠道、胰岛细胞等;GLP-1RA的激活会产生包括降低下丘脑食欲调控、调节奖赏系统控制进食行为、延缓胃排空等效应,从而发挥减重作用[69-72],GLP-1RA则是模拟了天然GLP-1 的效应而发挥减重作用。
目前我国已获批体重管理适应证的 GLP-1RA主要有短效的贝那鲁肽(20~23年在我国获批,每日多次给药),日制剂利拉鲁肽(2023年在我国获批)和周制剂司美格鲁肽(2024年在我国获批)。这些药物均为皮下注射给药制剂。而 GLP-1RA口服制剂(如口服司美格鲁肽、Orforglipron)尚处在3期临床研发中,拟在中国申请体重管理适应证。其他一些 GLP-1RA类药物如度拉糖肽、艾塞那肽、利司那肽、洛塞那肽等,目前无申请体重管理适应证或未进行减重相关临床试验(仅有2型糖尿病适应证),暂不推荐用于超重/肥胖患者的长期体重管理。
利拉鲁肽(注射制剂):为 GLP-1RA日制剂,用于减重治疗的使用方法为起始剂量 0.6mg 每日1次皮下注射,以每周将日剂量增加0.6mg的幅度予以递增,推荐将日剂量逐渐增至3.0mg或最大耐受剂量并维持。全球3期临床试验SCALE系列研究显示,对于超重/ 肥胖人群(非糖尿病),利拉鲁肽3.0mg每日1次治疗组56周受试者平均减重8.0%(显著高于安慰剂对照组的2.6%) [74]。对于超重/肥胖的2型糖尿病人群,利拉鲁肽3.0mg和1.8mg每日1次治疗组在56周后平均减重分别为6.0%和4.7%(显著高于对照组的2.0%) [75]。目前利拉鲁肽尚无超/肥胖的中国人群的3期临床试验结果披露。
司美格鲁肽(注射制剂):GLP-1RA周制剂,用于减重治疗的使用方法为第1~4周起始剂量0.25mg每 周 1次皮下注射,第 5~8周的周剂量增至0.5mg,第9~12周的周剂量增至1.0mg,第13~16周的周剂量增至1.7mg,第17周后的周剂量增至2.4mg并维持用于减重治疗。推荐维持剂量为2.4mg每周1次或最大耐受剂量。在全球3期临床试验STEP系列研究中,对于超重/肥胖人群(非糖尿病)使用司美格鲁肽2.4mg每周1次皮下注射治疗68周后受试者平均减重16.9%(安慰剂组为2.4%) [76] ;对于超重/肥胖的2型糖尿病患者,使用司美格鲁肽,2.4 mg每周1次皮下注射治疗68周后受试者平均减重10.6%(安慰剂组为3.1%) [77]。在超重/肥胖的中国人群(合并或不合并型糖尿病)的期临床试验显示使用司美格鲁肽2.4mg每周1次皮下注射治疗44周后,受试者平均减重12.8%(显著高于安慰剂对照组的3.0%) 。
司美格鲁肽片剂 (口服制剂) : 为肽类 GLP-1RA口服制剂,其以辛酸钠作为肠道渗透促进剂,促使司美格鲁肽经胃黏膜吸收入血[79] 。由于该药物口服生物利用率非常低,吸收/药物动力学变异度极高,因此给药时有严格的要求,要求晨起空腹服药,且服药后至少半小时再进食、饮用液体或其他口服药物。用于减重的使用方法为第1~4周起始剂量为3mg 每日1次,第5~8周的日剂量增至7mg,第9~12周的日剂量增至14mg,第13~16周的日剂量增至25mg,第17周后的日剂量增至50mg并维持用于减重治疗。
(二) 营养刺激激素受体激动剂的减重外获益
NuSH受体激动剂在减重的同时,常常能通过直接或间接作用,改善多维度体重指标,带来代谢及合并症改善等多重获益。体重相关指标(腰围、体脂率)的改善:SURMOUNT-1研究显示,超重/肥胖的患者使用替尔泊肽5 ~15mg每周1次治疗72周后,平均腰围下降14.6~19.9cm,身体脂肪质量较基线下降33.9%,瘦体重较基线下降10.9%,内脏脂肪下降 40.1%。STEP系列研究中也观察到司美格鲁肽对腰围和体脂的改善[76] 。
代谢指标及身心健康的改善:SURMOUNT系列研究和STEP系列研究均观察到在超重/ 肥胖患者中使用替尔泊肽或司美格鲁肽,血压、血糖、胰岛素、血脂等代谢指标全面改善[76~85]。同时患者自我报告的生理健康和心理健康评分均显著提高[95]。
对糖尿病的预防:SURMOUNT研究显示,在糖尿病前期或正常血糖的超重/肥胖患者中使用替尔泊肽5~15mg,预测10年后发生糖尿病的风险分别下降16.0%~20.3%和10.1%~11.3%,显著优于安慰剂对照组 (仅生活方式干预,分别下降 2.6%和上升0.6%)
(三) 营养刺激激素受体激动剂的不良反应及应对
NuSH 类新型减重药物的不良反应主要为胃肠道反应,包括恶心、腹泻、便秘、呕吐、消化不良、上腹痛、食欲下降等,这些不良反应一般为轻到中度,多见于治疗初期和剂量递增期,可随治疗时间的延长而逐渐减轻。其他可能的不良反应还包括与磺脲类降糖药或胰岛素合用时低血糖风险增加,淀粉酶、脂肪酶升高,胆石症,心率加快,过敏反应,注射部位反应和超敏反应,急性胰腺炎等,但发生率均较低。需要指出的是,有胰腺炎病史的患者应慎用此类药物;如果怀疑胰腺炎,应立即停用本品;如确诊为胰腺炎,不应再使用此类药物进行治疗;对于合并较高三酰甘油水平(5.65mmol/L)的患者,由于其发生急性胰腺炎风险较高,建议优先予以降三酰甘油治疗(至<5.65mmol/L)后再起始NuSh受体激动剂进行体重干预.此外,由于GLP-1RA会导致啮齿类动物中甲状腺 C细胞肿瘤的发生[104] 。尽管目前尚无充分临床证据显示GLP-1RA会导致人类甲状腺 C细胞肿瘤[105~106]。但具有甲状腺髓样癌或多发性内分泌腺瘤病2型的个人或家族史是该类药物的禁忌证。
(四) 减重药物的联合应用
不同类型的减重药作用机制不同,不同类型药物的联合应用可能具有累加或协同效应[111]。就像其他慢性病一样,为了管理达标,应该关注联合用药的临床需求.但目前关于联合药物治疗的循证医学证据极少。 除了已批准的减重药之外,包括二甲双胍、钠-葡萄糖协同转运蛋白2抑制剂(SGLT2i)及α-糖苷酶抑制剂在内的降糖药物,以及一些中成药,虽然不是减重药物,但也具有一定的减重作用。如果使用单种减重药物疗效不能满足需求,需要联合用药。且应该选择不同种类、作用机制互补的药物联用。同时需注意超说明书用药的问题,需完善相关手续后实施。
(摘抄自:中华内分泌代谢杂志2024年7月第40卷第7期,根据指南原文内容进行缩减)
[药物警戒与药品不良反应]
1. 2025年第二季度我院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分析
一、汇总情况
2025年二季度报告ADR总数265份,占出院人数比为1.45%,新的/严重ADR82例,新严比为30.94%,严重或新的不良反应上报率0.028%,其中严重ADR55例,占比为20.75%,报告人职业包括医生、护士、药师、其他,涉及药品总数114种,涉及生产厂家94家,涉及剂型数12种。具体如下:
1、按报告人职业统计
265例报告中,医生是主要报告者,占比为71.32%(>30%),符合无锡市药学管理质控要求,详见表1。
表1 报告人职业分布
职业类型 | 例数 | 构成比(%) |
医生 | 189 | 71.32% |
护士 | 39 | 14.72% |
药师 | 33 | 12.45% |
其他 | 4 | 1.51% |
合计 | 265 | 100.00% |
2、按涉及人群性别与年龄统计
265例报告中,男性病人128例,女性病人137例。各年龄组发生情况详见表2。
表2 各年龄组不良反应发生情况
年龄组(组) | 例数 | 构成比(%) |
男 | 女 | 合计 |
0-18 | 4 | 12 | 16 | 6.04% |
19~40 | 4 | 8 | 12 | 4.53% |
41~60 | 32 | 45 | 77 | 29.06% |
>60 | 88 | 72 | 160 | 60.38% |
合计 | 128 | 137 | 265 | 100.00% |
3、按药物剂型统计
265例报告中,涉及药品剂型12种,其中注射液、冻干粉、粉针剂居前三位,分别占总例次的56.11%、18.81%、12.87%,详见表3。
表3 药品剂型分布情况统计(前10位)
序号 | 药品剂型 | 例次 | 构成比(%) |
1 | 注射液 | 170 | 56.11% |
2 | 冻干粉 | 57 | 18.81% |
3 | 粉针剂 | 39 | 12.87% |
4 | 片剂 | 21 | 6.93% |
5 | 胶囊 | 6 | 1.98% |
6 | 缓释片 | 3 | 0.99% |
7 | 贴剂 | 2 | 0.66% |
8 | 肠溶胶丸 | 1 | 0.33% |
9 | 滴眼液 | 1 | 0.33% |
10 | 粉剂 | 1 | 0.33% |
合计 | 301 | 99.34% |
总计 | 303 | 100.00% |
4、按给药途径统计
265例报告中,涉及给药途径15种,其中静脉滴注、口服、静脉注射居前三位,分别占总例次78.22%、10.23%、4.29%,详见表4。
表4 给药途径分布统计(前10位)
序号 | 给药途径 | 例次 | 构成比(%) |
1 | 静脉滴注 | 237 | 78.22% |
2 | 口服 | 31 | 10.23% |
3 | 静脉注射 | 13 | 4.29% |
4 | 肌内注射 | 4 | 1.32% |
5 | 皮下注射 | 3 | 0.99% |
6 | 外用 | 3 | 0.99% |
7 | 泵内注射 | 2 | 0.66% |
8 | 局部注射 | 2 | 0.66% |
9 | 鞘内给药 | 2 | 0.66% |
10 | 鼻饲 | 1 | 0.33% |
合计 | 298 | 98.35% |
总计 | 303 | 100.00% |
5、按通用名称统计
265例报告中,按通用名称统计,涉及怀疑药品为114种,排名前三位的是奥沙利铂注射液、盐酸莫西沙星氯化钠注射液、注射用环磷酰胺,分别占总例次的7.26%、4.60%、3.96%,详见表5。而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涉及药品共34种,占涉及药品总数的29.8%,上报例次排名前三的为注射用环磷酰胺、多西他赛注射液、注射用紫杉醇脂质体,构成比分别为14.63%、10.98%、8.54%,详见表6。
表5 按通用名称统计(前10位)
序号 | 通用名称 | 厂家 | 例次 | 构成比(%) |
1 | 奥沙利铂注射液 |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22 | 7.26% |
2 | 盐酸莫西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 西安京西双鹤药业有限公司(10) 南京正大天晴制药有限公司(4) | 14 | 4.62% |
3 | 注射用环磷酰胺 | 德国Baxter Oncology GmbH | 12 | 3.96% |
4 | 注射用紫杉醇脂质体 | 南京绿叶制药有限公司 | 12 | 3.96% |
5 | 参麦注射液 |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 河北神威药业有限公司(5) | 11 | 3.63% |
6 | 盐酸伊立替康注射液 | 海南锦瑞制药有限公司 | 10 | 3.30% |
7 | 碘克沙醇注射液 | 通用电气药业(上海)有限公司(6) 南京正大天晴制药有限公司(3) | 9 | 2.97% |
8 | 多西他赛注射液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9 | 2.97% |
9 | 氟尿嘧啶注射液 | 津药和平(天津)制药有限公司 | 9 | 2.97% |
10 | 顺铂注射液 |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9 | 2.97% |
合计 | 117 | 38.61% |
总计 | 303 | 100.00% |
表6 按严重报告数统计(前10位)
序号 | 通用名称 | 厂家 | 例次 | 构成比(%) |
1 | 注射用环磷酰胺 | 德国Baxter Oncology GmbH | 12 | 14.63% |
2 | 多西他赛注射液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9 | 10.98% |
3 | 注射用紫杉醇脂质体 | 南京绿叶制药有限公司 | 7 | 8.54% |
4 | 奥沙利铂注射液 |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5 | 6.10% |
5 | 注射用盐酸表柔比星 | 辉瑞制药(无锡)有限公司 | 5 | 6.10% |
6 | 盐酸伊立替康注射液 | 海南锦瑞制药有限公司 | 4 | 4.88% |
7 | 卡铂注射液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3 | 3.66% |
8 | 卡培他滨片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3 | 3.66% |
9 | 盐酸多柔比星脂质体注射液 | 无锡紫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 常州金远药业制造有限公司(1) | 3 | 3.66% |
10 | 参麦注射液 |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 河北神威药业有限公司(1) | 2 | 2.44% |
合计 | 53 | 64.63% |
总计 | 82 | 100.00% |
6、按不良反应名称统计
265例报告中,不良反应名称为骨髓抑制(严重)、皮疹(一般)、痒(一般)皮疹(一般)的报告数居于前三位,分别占总报告数的12.08%、9.43%、6.04%,详见表7。
表7 按不良反应名称统计(前10位)
序号 | 不良反应名称 | 例数 | 构成比(%) |
1 | 骨髓抑制(严重) | 32 | 12.08% |
2 | 皮疹(一般) | 25 | 9.43% |
3 | 痒(一般),皮疹(一般) | 16 | 6.04% |
4 | 痒(一般) | 15 | 5.66% |
5 | 恶心(一般) | 9 | 3.40% |
6 | 胸闷(一般) | 9 | 3.40% |
7 | 肝功能异常(一般) | 8 | 3.02% |
8 | 骨髓抑制(一般) | 8 | 3.02% |
9 | 皮疹(一般),瘙痒(一般) | 8 | 3.02% |
10 | 恶心(一般),呕吐(一般) | 6 | 2.26% |
合计 | 136 | 51.32% |
总计 | 265 | 100.00% |
7、按生产厂家统计
265份报告中,涉及生产厂家94家,排名前三位的是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制药有限公司、德国Baxter Oncology GmbH,分别占总例次的8.25%、7.92%、3.96%,详见表8。
表8 按生产厂家统计(前10位)
序号 | 生产厂家 | 例次 | 构成比(%) |
1 |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25 | 8.25% |
2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24 | 7.92% |
3 | 德国Baxter Oncology GmbH | 12 | 3.96% |
4 |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12 | 3.96% |
5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12 | 3.96% |
6 | 南京绿叶制药有限公司 | 12 | 3.96% |
7 | 海南锦瑞制药有限公司 | 10 | 3.30% |
8 | 南京正大天晴制药有限公司 | 10 | 3.30% |
9 | 西安京西双鹤药业有限公司 | 10 | 3.30% |
10 | 津药和平(天津)制药有限公司 | 9 | 2.97% |
合计 | 136 | 44.88% |
总计 | 303 | 100.00% |
二、分析
《江苏省不良反应监测业务测评管理办法》【苏药监测[2022]16号】文件要求,三级医疗机构监测目标任务为:报告数不少于出院人数的1%,不得漏报。新的及严重报告占比不得低于35%,严重报告占比不得低于15%。严重报告15日报告及时率=100%,新的报告15日报告及时率≥95%,一般报告30日报告及时率≥95%。等级医院评审要求:严重或新的药品不良反应上报率≥全省三级综合医院平均值,据此,2025年医院药事质控指标设定为≥0.02%。
我院2025年二季度情况:上报率1.45%,新严比30.94%,严重报告率20.75%,及时率100.00%,严重或新的不良反应上报率0.028%,除新严比外,其余指标都已达到监测任务要求,与去年同期相比,指标优化明显,新严比虽尚未符合监测要求,但同比增加12.07%,呈上升趋势。继续鼓励全院医护药加强上报,今年将继续进行挂网ADR培训,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对药品不良反应的识别能力、上报意识及上报能力,新严报告奖励已调整至70/例,鼓励全院积极上报新的、严重不良反应。
从统计资料来看,上报的ADR中男女比例为1:1.07,基本持平;60岁以上的老年人占到了60.38%,为发生不良反应的主要人群,需医护药人员在日常诊疗过程中重点关注该特殊人群的药品使用,以防发生严重不良反应。
从ADR涉及药物及用药情况来看,静脉滴注的不良反应占到了78.22%,静脉制剂为主要发生不良反应的剂型,这与主要上报的为住院患者有关,而且静脉给药药物直接进入血液循环,跳过了药物吸收过程,血药浓度上升迅速,对机体自我保护系统刺激性强,机体受渗透压、微粒、滴注速度等因素影响更直接,比其他给药方式更易发生不良反应,更加会加重不良反应损害。口服用药也占到了10.23%,排名第二。265例ADR事件共涉及114种药品,排名前三位的是奥沙利铂注射液、盐酸莫西沙星氯化钠注射液、注射用环磷酰胺,而排名前10中有7种为抗肿瘤药物,其引起的不良反应占比最高。与此同时,严重不良反应中排名前10的均为抗肿瘤及辅助用药,而不良反应名称中,骨髓抑制(严重)占比最高。抗肿瘤药物引起骨髓抑制是比较常见的不良反应,临床药师加强宣传,提升了医护上报的积极性,尤其是肿瘤科医生,漏报较少,可疑即报,上报数量明显增加。
从不良反应名称来看,皮疹和痒的皮肤过敏反应的占比最高,为常见药品不良反应,其次为骨髓抑制,包括严重的和一般的,骨髓抑制为化疗常见不良反应,本季度临床药师加强了主动监测,通过药学查房、药学监护系统,主动收集药品使用信息,与科室联动,形成全方位监测网络,发现即报,增加了上报数量,肿瘤科也积极上报,上报例数最多,其次为甲乳外科和血液科,这些也是化疗科室,患者容易发生骨髓抑制。
综上所述,目前我院ADR上报任务还有一项未达标,新严比有待提高,仍需努力,上报考核不达标科室(尤其数量为0)请务必积极上报,鼓励临床上报新的或严重的不良反应。其次ADR报告书写质量偏低,主要表现在ADR过程描述不完整,如ADR的体征或症状描述简单、药物剂量给药途径不清楚、缺少必要的相关辅助检查结果、缺少病情的动态变化描述、缺少相关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等,临床需引起重视。ADR涉及以老年人为主,抗肿瘤药物出现的不良反应最多,主要为骨髓抑制,临床需特别警惕老年使用抗肿瘤药物人群,预防及重点监测该类人群用药。
2. 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氟尿嘧啶注射剂说明书的公告(2025年第18号)
根据药品不良反应评估结果,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药监局决定对氟尿嘧啶注射剂说明书内容进行统一修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不良反应】项应包含以下内容
上市后监测到氟尿嘧啶注射剂的以下不良反应(发生率未知):
胃肠系统: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便秘、腹胀、食管炎、消化道出血、肠胃胀气、肠炎、肠梗阻;
血液及淋巴系统:骨髓抑制、粒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白细胞减少症、贫血;
全身及给药部位反应:胸闷、虚弱、发热、高热、寒战、注射部位反应、粘膜溃疡、外周肿胀;
代谢及营养:低钾血症、低钙血症、低钠血症、高氨血症、电解质失衡;
皮肤及皮下组织:皮疹(包括荨麻疹、斑丘疹、瘙痒性皮疹、丘疹、红斑性发疹)、瘙痒、红斑、潮红、脱发、掌跖感觉丧失性红斑、指(趾)甲改变、皮肤干燥皲裂、剥脱性皮炎、皮肤色素沉着、口腔溃疡、粘膜炎;
神经系统:头痛、头晕、感觉减退、震颤、神经毒性、帕金森病症状、意识丧失、言语障碍、脑病;
血管及淋巴管:静脉炎、高血压、低血压、血栓栓塞;
呼吸系统、胸及纵隔:呃逆、呼吸困难、呼吸急促、咳嗽、鼻衄、支气管痉挛、喉头水肿;
心脏器官:心悸、心律失常(如心动过速、心动过缓、频发室性早搏)、心肌缺血、心脏毒性、心力衰竭;
免疫系统: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
精神系统:精神障碍(包括但不限于幻听、幻视、烦躁、欣快)、睡眠障碍、意识模糊、嗜睡;
肌肉骨骼及结缔组织:肌痛、背痛、关节痛、肌无力、肌痉挛;
眼器官:视物模糊、过度流泪、泪道狭窄、视力变化、畏光;
其他:食欲减退、肝生化指标异常、肾功能损害、感染、耳鸣、眩晕。
二、【禁忌】项应包含以下内容
1.对本品及所含成分过敏者禁用。
2.哺乳期及妊娠期妇女禁用。
三、【注意事项】项应包含以下内容
1.双嘧啶脱氢酶(DPD)活性低下或缺失的患者发生严重或致命不良反应的风险增加:DPD基因中某些纯合子或某些复合杂合子突变,导致患者DPD活性完全缺失或几乎完全缺失,这类患者中,出现由氟尿嘧啶引起的急性早发性毒性和严重、危及生命或致命的不良反应的风险会增加(如粘膜炎、腹泻、中性粒细胞减少和神经毒性)。而具有部分DPD活性的患者中,出现由氟尿嘧啶引起的严重、危及生命或致命的不良反应的风险也可能会增加。对于证据显示有急性早发或异常严重毒性的患者,意味着可能几乎缺失或完全缺失DPD活性,对该类患者进行监测,根据观察到的毒性的发作,持续时间和严重程度的临床评估,应暂停给药或永远终止使用氟尿嘧啶。对于完全没有DPD活性的患者,目前没有已被证明安全的氟尿嘧啶剂量。而对于具有部分DPD活性的患者,缺乏特殊试验数据为DPD活性低下的患者推荐合适的氟尿嘧啶治疗剂量。
2.心脏毒性:氟尿嘧啶可能会引起心脏毒性,包括心绞痛、心肌梗塞/缺血、心律失常和心力衰竭。目前已报告的导致心脏毒性的风险因素是连续滴注给药,而不是静脉推注给药以及存在冠状动脉疾病。发现心脏毒性应暂停给药。对于心脏毒性消退的患者,恢复给药的风险尚未确定。
3.脑病:氟尿嘧啶可在没有肝脏疾病或其他未识别原因的情况下引起高氨血症性脑病、白质脑病、后部可逆性脑病综合征(PRES)。脑病常和乳酸酸中毒同时发生。脑病的体征或症状包括精神状态改变、精神错乱、定向障碍、昏迷或共济失调。如果患者出现上述任何症状,暂停治疗并立即检测血清氨水平。如果血清氨水平升高,则开始降氨治疗。
4.神经系统毒性:氟尿嘧啶可能引起神经毒性,包括急性小脑综合征和其他神经系统事件。神经系统症状包括意识模糊、定向障碍、共济失调或视力障碍。出现神经系统毒性应暂停给药。
对于神经毒性消退的患者,目前没有充足的数据能明确恢复给药的风险。
5.腹泻:氟尿嘧啶可引起严重腹泻。对于出现3级或4级腹泻的患者应暂停给药,待症状消退或强度降至1级后方可继续治疗,并在后续治疗时需要降低剂量。必要时给予补液,补充电解质或止泻治疗。
6.掌跖感觉丧失性红斑:氟尿嘧啶可引起掌跖感觉丧失性红斑,也被称为手足综合征(HFS)。HFS的症状包括刺痛感、疼痛、肿胀和有压痛和脱屑的红斑。相比于氟尿嘧啶以推注方式给药,连续滴注给药时HFS更常发生。据报道,在之前接受过化疗的患者中HFS发生率更高。通常在氟尿嘧啶给药8到9周后观察到HFS,但可能更早发生。应建立HFS症状缓解的支持性措施。对于出现2级或3级HFS症状的患者应暂停给药;当HFS完全消退或严重程度降至1级时,再降低剂量恢复给药。
7.骨髓抑制:氟尿嘧啶可能引起严重致命的骨髓抑制,症状包括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和贫血。通常在氟尿嘧啶给药后9至14天观察到中性粒细胞计数的最低点。在给患者实施氟尿嘧啶的每个治疗周期之前,应提前获得全血细胞计数,如果按照每周或类似的时间表给药,则根据需要每周监测一次。如果发现骨髓抑制应暂停给药直至4级骨髓抑制消退,当骨髓抑制已经消退或改善至1级时,降低剂量恢复给药。
8.粘膜炎:氟尿嘧啶可引起粘膜炎、口腔炎或食管炎,这些可能导致粘膜脱落或溃疡。据报道,与连续静脉滴注给药方式相比,静脉推注给药的粘膜炎发生率更高。对于3级或4级粘膜炎患者应暂停给药,一旦粘膜炎消退或者改善至1级,则降低剂量恢复给药。
四、【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项应包含以下内容
本品能透过胎盘屏障并能进入乳汁,对胎儿和婴儿造成损害。因此,严格禁止孕妇或哺乳期妇女使用。
五、【儿童用药】项修改为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注:此次修订包括氟尿嘧啶注射液、注射用氟尿嘧啶、氟尿嘧啶氯化钠注射液、氟尿嘧啶葡萄糖注射液、复方氟尿嘧啶注射液。
3.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炎琥宁注射剂说明书的公告(2025年第23号)
根据药品不良反应评估结果,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药监局决定对炎琥宁注射剂(包括注射用炎琥宁、炎琥宁注射液、炎琥宁氯化钠注射液)说明书内容进行统一修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加警示语(增加黑框)
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有发生严重过敏反应的风险,包括过敏性休克,严重者可导致死亡。6岁及以下儿童禁用本品。
二、【不良反应】项下修订为以下内容
上市后监测发现本品有以下不良反应(发生率未知):
皮肤及皮下组织:瘙痒、皮疹(包括斑丘疹、红斑、水疱、皮肤红肿等)、荨麻疹、过敏性皮炎、过敏性紫癜、多形性红斑。
胃肠系统: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腹胀、腹部不适、口干、口苦、口唇麻木、消化不良。
全身及给药部位反应:寒战、发热、水肿(包括面部水肿、眼部水肿、口咽水肿、全身水肿等)、注射部位反应(包括疼痛、瘙痒、皮疹、肿胀等)。
免疫系统:过敏反应、类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
呼吸系统:呼吸困难、胸部不适、呼吸急促、咳嗽、窒息感、喉部不适、喉水肿、口咽疼痛。
神经及精神:头晕、头痛、震颤、抽搐、嗜睡、烦躁不安、意识模糊、晕厥。
心血管系统:心悸、心动过速、潮红、紫绀、静脉炎、血压下降。
眼部:视觉损害、视物模糊。
血液系统:血小板减少、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
其他:肝功能异常、肌痛、关节痛、耳鸣、排尿困难。
三、【禁忌】项应包含以下内容
1. 对本品及所含成分过敏者禁用。
2. 孕妇禁用。
3. 6岁及以下儿童禁用。
四、【注意事项】项应包含以下内容
1. 本品有发生严重过敏反应的风险,包括过敏性休克,严重者可导致死亡。建议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用药前应仔细询问患者情况、用药史和过敏史。在给药期间应对患者密切观察,一旦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如出现呼吸困难、血压下降、意识丧失等症状和体征,应立即停药,并采取适当的紧急救治措施。
2. 本品应单独使用,不宜与其他药品配伍使用。与其他药品序贯使用时应更换输液器。
3. 本品有与10%葡萄糖注射液配伍后出现混浊的报告,避免配伍使用。
五、【儿童用药】项应包含以下内容
6岁及以下儿童禁用。
[药品合理应用]
1.处方点评|又有一个处方被拒绝调配
姓名:患者 年龄:76岁
性别:男性 科室:神经内科
临床诊断:帕金森病;
Rp
1、多巴丝肼片(200mg:50mg*40片)x 2盒
Sig:口服 1.5片 一天3次
2、盐酸普拉克索片(0.25mg*30片)x 2盒
Sig:口服 0.25mg 一天3次
2、维生素B6片(10mg*100片)x 1瓶
Sig:口服 10mg 一天2次
(以下空白)
大家还记得那个经常拒绝发药的药师吗?上面这张处方又被他拒绝发药了,药师小伙伴看看这张处方被拒绝有足够的理由吗?帕金森病(PD)是一种慢性退行性疾病,其主要症状包括肌强直、静止性震颤、运动迟缓等,随着病情的加重还可出现情感障碍、认知障碍等。临床治疗PD主要以药物治疗为主,而且多需联合用药。
这张处方三种药
多巴丝肼片:是左旋多巴和苄丝肼组成的复方制剂,主要用于治疗帕金森病、症状性帕金森综合征(脑炎后、动脉硬化后或中毒性)。这个组合可以使更多的左旋多巴在通过血脑屏障后转化为多巴胺,从而增加患者脑部基底神经节中的多巴胺含量。
盐酸普拉克索片:被用来治疗特发性帕金森病的体征和症状,可以单独使用(无左旋多巴)或与左旋多巴联用。特别是在疾病后期,当左旋多巴的疗效逐渐减弱或者出现变化和波动时(如剂末现象或“开关”波动),本品可以作为一种有效的补充治疗。
该药师拒绝的理由
处方中含有维生素B6,课本里谈到了左旋多巴不能与维生素B6合用。主要是因为:维生素B6可促进左旋多巴在外周转化为多巴胺,降低左旋多巴的作用。查阅维生素B6的说明书,上面也是这样写的:左旋多巴与小剂量维生素B6(一日5mg)合用,可拮抗左旋多巴的抗震颤作用。
点评是否合理,我们还需要从多巴丝肼片谈起,刚才提到它是左旋多巴和苄丝肼组成的复方制剂。左旋多巴本身并不具有治疗帕金森病的作用,当左旋多巴进入人体后, 它可在脱羧酶的作用下脱羧成为多巴胺,发挥治疗帕金森病的作用。
但天意弄人,只有左旋多巴可自由通过血脑屏障,多巴胺这种能治病的物质却无法透过血脑屏障。如果左旋多巴在血脑屏障外“脱羧”成不能进入血脑屏障的多巴胺,就不能起到治疗帕金森病的作用,而且还会让人出现不同程度的不良反应。所以 ,左旋多巴经常搭配“苄丝肼”“卡比多巴”的原因,就是为了让左旋多巴在进入血脑屏障之前不“脱羧”,在进入血脑屏障之后再进行“脱羧”成多巴胺。简单的说左旋多巴进入脑内的剂量越大, 起到的治疗作用就越强, 副作用也越小。反之, 左旋多巴在未进入人脑之前“脱羧”得越多, 其治疗作用就越弱, 副作用也就越大。
可能大部分药师对「卡比多巴」比较熟悉,它和苄丝肼都属于脱羧酶抑制剂。苄丝肼不能治疗帕金森病,也不能通过血脑屏障进入人脑。但是,它可以阻止左旋多巴在未进入脑内之前脱羧, 也就是能够达到我们想要的用药目的。
左旋多巴进入脑内的剂量越大, 起到的治疗作用就越强, 副作用也越小。所以左旋多巴+苄丝肼,就能让更多的左旋多巴进入脑内脱羧成多巴胺,尽可能减少在外周的脱羧。
那多巴丝肼片和普拉克索治疗帕金森病,我能理解。那帕金森病关维生素B6什么事呢?我们反复的提到,左旋多巴需要在脑内“脱羧”成为多巴胺,而维生素B6就是脱羧酶的辅酶, 可通过血脑屏障进入人脑,具有加快左旋多巴脱羧速度的作用。所以, 加入维生素B6是合理用药,可增强左旋多巴的疗效。
总结
1、苄丝肼能阻止左旋多巴在进入人脑之前脱羧;
2、维生素B6能加快左旋多巴在脑内的脱羧速度。
(文章来源:有一个药师)
2.抗菌药物处方点评系列3-经典点评案例解析
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是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的重要内容之一1。及时调研和分析门急诊处方中存在的不合理用药情况,为医师、药师提供警戒信息十分必要1。2020年7月,国家卫健委颁布《关于持续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强调将抗菌药物作为医嘱审核和处方点评重点2。根据《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处方点评结果分为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不合理处方中用药不适宜处方分为以下情况3:
(一) 适应证不适宜
无适应症用药出现的原因多数可能为患者要求开药或者医生没有注明第二诊断,也不排除个别医生对某些药物适应症掌握不全面4。
案例15 |
诊断:右下腹疼痛 |
处方用药:头孢克肟 |
处方点评:在多数情况下,右下腹疼痛是阑尾炎的表现,但也有其他疾病,如某些器质性或功能性疾病、盆腔器官疾病等都会引起腹痛,所以,右下腹疼痛只是一种症状,不能据以确诊为感染性疾病,选用头孢克肟胶囊无用药指征。 |
(二)遴选的药品不适宜
遴选药品不适宜在不适宜处方中也比较常见,这与医生对药品的适应症、药动学特点等不够熟悉有关6。
案例21 |
诊断:胆囊炎 |
处方用药:头孢克洛 |
处方点评:权威指南推荐轻中度胆囊炎经验性治疗尽量选取针对广谱抗革兰阴性菌药物,同时联合抗厌氧菌的药物。头孢克洛对胆囊炎常见致病菌大肠埃希菌、肺炎克雷伯菌敏感性不确定,在多数厌氧菌治疗(除消化链球菌外)中疗效不确定,单独应用抗菌效果不理想,应遴选其他对革兰阴性杆菌效果明确的二、三代头孢菌素同时联合硝基咪唑类,或直接使用带有酶抑制剂的复方制剂,如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等。 |
(三)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
根据药品说明书,每个药品有相应的给药途径,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以减少不良事件的发生6。
案例37 |
诊断:皮肤感染 |
处方用药:头孢克洛干混悬液外用 |
处方点评: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易引起过敏反应的药物局部应用后,不易吸收,很难在感染部位达到治疗浓度,反而容易产生耐药菌或导致致命性的过敏反应,应避免将治疗全身性感染的抗菌药物局部应用。在治疗由金葡球菌和化脓性链球菌(A组β溶血性链球菌)引起的皮肤和皮肤组织感染时,头孢克洛干混悬剂也均口服8。 |
(四)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
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的处方亦属不适宜处方。
案例49 |
诊断:呼吸道感染 |
处方用药:头孢替唑 |
处方点评:头孢替唑未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目录中第二代头孢菌素头孢呋辛疗效与之相当,且价格相对较低。临床药师认为此为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属于不合理用药中的不适宜用药。 |
(五)用法、用量不适宜
用法用量不适宜常见的有未根据药品药动学选择用药频次,剂量过小或过大,溶媒选择不当,疗程过长等6。
案例510 |
诊断:肺部感染伴2型糖尿病,糖尿病肾病 |
处方用药:注射用头孢他啶2g q12h |
处方点评:用法用量错误中主要以特殊人群为主,因此对于老年患者、儿童、肝肾功能不全等患者开具抗感染药物时,药师要严格审核用法用量,争取在患者使用药物前发现用药安全隐患,并及时去除隐患,此案例中临床药师建议医师将用量减至0.5g q12h。 |
(六)联合用药不适宜
临床为了达到快速治愈的目的,常常会将两种或以上的药物联合使用,但在应用中,个别处方往往由于联合用药不当而导致不良反应发生11。
案例612 |
诊断:癫痫合并感染 |
处方用药:丙戊酸钠联合美罗培南静脉泵入 |
处方点评:美罗培南致丙戊酸钠血药浓度迅速、大幅度降低,停用美罗培南后,丙戊酸钠血药浓度的回升仍缓慢。考虑到丙戊酸钠治疗的有效性,临床药师结合患者先前用药特点与科室常见耐药致病菌,考虑可能发生鲍曼不动杆菌感染。药师建议调整抗感染用药为头孢哌酮/舒巴坦,避免使用碳青霉烯类药物12。药师提示要注意审核处方(包括自备药品与医嘱药物)中有无可能的相互作用,避免因相互作用导致的药效下降或不良反应的发生10。 |
(七)重复给药
药理作用相同或相似的抗菌药物重复使用,会在患者体内竞争同一受体,使各自的药理作用减弱,并加重患儿的肝肾代谢负担;也可能导致体内同一类药物的浓度过高而引起药物反应,甚至产生严重不良反应导致死亡4。
案例74 |
诊断:慢性肺炎 |
处方用药: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联合头孢替唑分别静脉滴注 |
处方点评:两药均作用于细菌的青霉素结合蛋白,作用靶点相同,重复用药会导致竞争性拮抗作用,不良反应发生的危险性高,两药均为广谱 β-内酰胺类抗生素,一般根据感染细菌的种类及特点选其一即可。 |
(八)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
配伍变化主要有注射液溶媒组分改变、电解质的盐析作用、pH 改变、直接反应、变色、效价下降、聚合反应等,分为可见的配伍变化和不可见的配伍变化4。
案例84 |
诊断:支气管炎 |
处方用药:头孢呋辛+地塞米松同瓶静脉滴注 |
处方点评:①头孢呋辛分子结构中含有羧基胺具有氧化性,而地塞米松含有两个烯键具有还原性,两药同瓶滴注时容易发生氧化还原反应,不宜联用。②地塞米松为糖皮质激素,能抑制机体的抗炎反应和免疫反应,使用不当反而降低机体的防御功能,故一般感染不宜使用该类药物。③抗菌药物应用指导原则明确指出抗菌药物一般应避免与其他药物混合应用。 |
(九)其他用药不适宜
如违反医保及医院相关规定:抗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分级管理要求,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各级抗菌药物的开具的权限与要求不一样等6。
案例913 |
诊断:社区获得性肺炎,非重症 |
处方用药:哌拉西林他唑巴坦钠 |
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 年版)以及相关指南,临床药师认为此类患者选用哌拉西林他唑巴坦级别偏高,选用β内酰胺类(如氨苄西林/舒巴坦或头孢曲松)联合大环内酯类(如阿奇霉素)或氟喹诺酮类(如左氧氟沙星或莫西沙星)单药治疗即可。 |
总结
综上所述,处方点评能够依托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对门诊医生所开处方信息(用药适应证、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全面、准确了解,以便工作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合理性进行评价,正确找出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原因,从而为抗菌药品管理质量持续改进提供决策依据,实现处方质量、处方中抗菌药物使用合理性等提升14,1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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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持续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3.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4. 周易,等.儿科药学杂志,2012,18(11):59-61.
5. 王艳丽,等.中国社区医师(医学专业),2012,14(17):15.
6. 蔡孙淑芳,等.海峡药学,2024,36(01):81-84.
7. 张寿添.海峡药学,2021,33(02):186-187.
8. 头孢克洛干混悬剂说明书(最新日期2023年09月28日)
9. 农胜日,等.儿科药学杂志,2014,20(01):40-43.
10. 徐姗姗,等.实用药物与临床,2017,20(11):1331-1334.
11. 岑雪兰.北方药学,2020,17(05):190-191.
12. 孙浩,等.中国医院药学杂志,2012,32(20):1651-1653.
13. 董雅芬,等..药学实践杂志,2020,38(06):574-576.
14. 吴永佩,等.中国药房,2010,21(38):3553-3557.
15. 阮一方,等.北方药学,2024,21(03):64-66.
(文章来源:临药网)